腾讯起诉某网站索赔500万 法院裁定立即删除文章停止侵害

来源:新华网2018-04-27 19:35:00

【TechWeb报道】4月2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发出诉讼禁令,裁定北京某科技公司立刻停止侵权,并删除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布的多篇针对腾讯公司的不实文章。

网站发布多篇文章 致商业公司商誉受损

今年1月和3月,一家名为“千寻生活网”的网站针对腾讯公司及旗下产品,发布了多篇文章。4月13日,腾讯公司以涉嫌构成商业诋毁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前述网站的经营者北京金明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500万。4月24日,腾讯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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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涉案文章多以“腾讯抹黑”、“腾讯是幕后黑手”等作为标题和内容。腾讯公司认为,这些文章主观恶意十分明显,传播了大量歪曲事实、误导公众、诋毁商誉的内容,严重侵害了腾讯的商誉和“腾讯”品牌价值。

经审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裁定被告金明后公司立即删除其网站上的七篇文章。

在民事诉讼中,为避免权利人的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法院依权利人申请可以对相关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做出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强制措施。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歪曲报道是商业诋毁的一部分。采取诉前或诉中禁令,可有效使歪曲事实者对涉嫌侵权的文章进行删除,减小负面影响扩大。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业内人士:商业诋毁频发 亟需文明商业环境

近年来,网络资讯海量生产,其中不乏一些文章“标题党”耸人听闻,甚至歪曲夸大事实。商业公司因商业名誉受损或不正当竞争起诉网站和自媒体的民事案件时有发生。

2017年8月,百度起诉某自媒体发布大量未经调查、与事实严重不符且带有极大贬损性质的内容。

2017年10月,阿里巴巴起诉多家自媒体帐号,要求帐号停止谣言传播。

2017年11月,阿里影业对今日头条平台上的自媒体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传播不实内容、赔礼道歉并索赔1000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一些自媒体或网站屡遭诉讼,成为侵权的“集散地”,背后有商业利益“动手脚”。一些带有不良商业目的的企业和个人,通过歪曲夸大事实、雇佣水军等方式,故意抹黑竞争对手并从中牟利,甚至形成黑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网络空间发布文章应该遵循客观、真实的原则,采用臆测手法对他人或者公司进行攻击,编造没有事实依据的结论,不利于自媒体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规范和加强从业者的职业操守。

责任编辑:崔睿

标签: 腾讯起诉某网站 腾讯索赔500万 腾讯起诉千寻生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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